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卷第八
古吴蕅益沙门 智旭 汇释
○三十八残宿食戒。此是遮罪。大乘比丘同学。
若比丘。残宿食而食者。波逸提。
缘 尊者迦罗。常坐禅思惟。时城中乞食易得。迦罗作是念。何为日日乞食疲苦。宁可食先得者。后得食当持还。即如所念为之。诸比丘于食时。不见迦罗。疑是命终远行等。后见乃问知其故。白佛结戒。
释 宿食者。今日受已至明日。于诸比丘皆不清净。
相 比丘尼波逸提。不犯者。宿受食有余。与父母及作人等。后从彼边乞得。
十诵律云。大比丘未手受而共宿者。名曰内宿。啖者突吉罗。已手受举共宿者。名残宿食。啖者波逸提。
先自取果。后从净人受而食。突吉罗。
有二种触食。食无罪。一清净比丘误触。二破戒比丘无惭愧触。
天食过中可食。可七日受。
根本尼陀那云。所余饼果。持与求寂。明旦还得食之。若有希望心。与时恶作。食时犯堕。若总无希望心。不犯。
目得迦云。若病者贫。设是残触酥油。服之无犯。
苾刍行路。令求寂持路粮。亦得为其擎举擎下。又诸苾刍道行。应持粮者。既无俗人。又无求寂。应劝施主。施主亦无。应自持去。后见俗人。共换而食。换处亦无。分为两分。告俗人曰。汝取一分。彼既入手。应告彼曰。汝取我食。我取汝分。换易而食。此复难求。于第一日。应须绝食。明日如有授人。受取而食。若无授者。自取一彪拳许食之。至第三日。还无授者。食二彪拳。至第四日。复无授人。随情自取饱食无犯。于后路粮罄尽。见有熟果堕地。应取作净。受已而食。若净人难得者。受已应食。授者亦无。应可自取作北洲想而食。树上果熟未落地者。应自上树摇振令堕。自取而食。如上开者。并为难缘。若无难时。悉皆制断。
善见律云。若多比丘共行。唯一小沙弥。比丘各自担粮。至食时。各自分分。沙弥得分已。语比丘言。今持沙弥分与大德易。得已。复与第二座易。展转乃至众多。食皆无罪。若沙弥不解法。比丘自持食分与沙弥展转易。得食不犯。
萨婆多论云。若食是佛腊。面门腊。自恣腊。虽先捉。后买得食。无已想故。无罪。
证 根本杂事云。佛告阿难。无容得有住其家内食残宿食。证阿罗汉。无容得有阿罗汉。诸漏已尽。处白衣家。食残宿食。
辩 问。沙弥不食残宿食者。得证阿罗汉果。若已证阿罗汉果。须受具不。答。八种比丘中。虽有破结使比丘。然佛灭后。必以白四羯磨为宗要。故沙弥设证无学。但可即时受具。不俟年满二十。未有不登坛受具者也。
○三十九自取食戒。此是遮罪。大乘比丘同学。
若比丘。不受食若药。着口中。除水及杨枝。波逸提。
缘 舍卫城有一比丘。常乞食着粪扫衣。时城中诸居士。为命过父母等。于四衢道乃至庙中。作饮食祭祀供养。彼比丘自取食之。居士讥嫌。故制。时诸比丘生疑。不敢自取杨枝净水。佛言。不犯。
释 受有五种。手与手受。或手与持物受。或持物与持物受。或持物与手受。或遥过物与。与者受者俱知。中无触碍。得堕手中。又五种受。身与身受。衣与衣受。曲肘与曲肘受。器与器受。或有因缘置地与。
相 想疑等六句。如常可知。比丘尼波逸提。
五分律云。除尝食。但不得咽。听从龙受食。天受食。鬼受食。猕猴受食。以施主语受食。不得受掷食食。
辩 问。四分遥过物与。成受。五分不得受掷食食。此复何从。答。四分所谓遥过。盖指或有因缘。五分所谓掷食。则由出于轻慢。听制条别。意在于斯。
○四十无病索好食戒。大乘有病亦不得食鱼肉。
若得好美饮食乳酪鱼及肉。若比丘。如此美饮食。无病。自为己索者。波逸提。
缘 跋难陀诣商主家索杂食。商主问有何患。报言。无所患。但意欲得杂食耳。商主讥嫌。故制。时病比丘。畏慎不敢乞。不敢为病人乞。得已不敢食。故听。
相 比丘尼悔过法。余三众突吉罗。
十诵律云。索得。波逸提。不得。突吉罗。
律摄云。无病从乞。有病而食。乞时恶作。食时无犯。有病从乞。无病而食。乞时无犯。食得堕罪。若施主言。有所须者随意可索。或从天龙药叉舍乞求。无犯。
○四十一自与外道食戒。大乘同学。或观机得与。
若比丘。外道男。外道女。自手与食者。波逸提。
缘 佛敕阿难分饼与众僧。分已有余。乃与乞人。有一裸形外道女。颜貌端正。阿难付饼。饼黏相着。谓是一饼。与此女人。女与傍人转问所得。即生疑谤。又一梵志在此食已。转向余国。道逢笃信相士。告以从秃头居士得食。相士以白比丘。佛闻结戒。于是外道皆有怨言。佛乃听置地与。使人与。
相 自手与而受。波逸提。不受。突吉罗。方便欲与还变悔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与父母及作人等。若力势强夺。
根本律云。或欲以食因缘。除彼恶见。无犯。
十诵律云。不犯者。若彼有病。若亲里。若求出家时与(谓四月试时也)。
未受食。不应与他。先受已。后当与他。若父。若母。若闭系人。急须食人。妊身女人。少多与之。畜生应与一口。
○四十二诣余家不嘱授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先受请已。前食后食诣余家。不嘱授余比丘。除余时。波逸提。余时者。病时。作衣时。施衣时。是谓时。
缘 有长者设食请僧。待跋难陀至。跋难陀小食时更诣余家。时垂欲过方来。诸比丘饮食不得满足。又一大臣送甘果至僧伽蓝。亦待跋难陀来分。彼后食已诣余家。时过乃还。使众僧不得食新果。故制。是后众僧不敢入城受请。佛听相嘱授入城。又以因缘听病时作衣时施衣时。不嘱授入城。
释 前食者。明相出至食时。后食者。从食时至日中。余比丘者。同一界共住也。
相 嘱已出。若中道还等。欲出须更嘱。不嘱入余家。波逸提。一足入门内等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若无比丘不嘱授。至库藏聚落边房。至所嘱家。若势力所持。命难。梵行难。
律摄云。若语施主。我设不来。应与僧食。勿令废缺。若施主不以此人而为先首。并无罪。
○四十三食家强坐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在食家中有宝。强安坐者。波逸提。
缘 迦留陀夷。至斋优婆夷家坐。其夫问须何等。报言须食。即使妇出食与之。食已不去。其夫瞋恚而出。语言随汝所为。佛闻故制。
释 食者。男以女为食。女以男为食。故名为食家。宝者。[王*车]璖玛瑙真珠琥珀金银(按此戒。正从食家得罪。不从有宝得罪。言有宝者。或有宝则是夫妇可行欲处故耳)。
相 盲不聋。聋不盲。立不坐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舒手及户处坐。有二比丘为伴。及被系等。
十诵律云。不犯者。若断淫欲家。若受斋家。若更有所尊重人在坐。若是舍多人出入。
若女人受一日戒。男子不受。若男子受一日戒。女人不受。是家中坐。突吉罗。若二俱受者。不犯。
○四十四食家屏坐戒。大乘同学。犯不犯同上。
若比丘。食家中有宝。在屏处坐者。波逸提。
缘 迦留陀夷。更在户扇后坐。与斋优婆夷语。故制。
○四十五独与女人坐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独与女人露地坐。波逸提。
缘 亦起自前人。故制。
相 犯不犯悉同前。
十诵律云。相去一丈坐。波逸提。相去丈五坐。突吉罗。过二丈。无犯。
律摄云。若与非人女。半择迦女。及未堪行淫境。若聋騃等共屏坐时。咸得恶作。
○四十六故使他不得食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语余比丘如是语。大德共至聚落。当与汝食。彼比丘。竟不教与是比丘食。语言。汝去。我与汝一处若坐若语不乐。独坐独语乐。以此因缘非余。方便遣去。波逸提(根本律云。语谓读诵。坐。谓禅思)。
缘 跋难陀与余比丘斗。结恨在心。异时将至无食处遍行。余有少时。乃语言。汝是大恶人。由汝故。并使我不得食。汝速去(云云)。彼比丘出城到祇桓。日时已过。不得食乏极。诸比丘闻。嫌责白佛。故制。
相 方便遣去舍见闻处。或自舍见闻处。尽波逸提。舍闻处至见处。舍见处至闻处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与食遣去。若病。若无威仪。人见不喜。语言汝去。我当送食至僧伽蓝。若彼破戒破见破威仪被举被摈应摈。若命难梵行难。方便遣去。不以嫌恨故遣去。
五分律云。作此恼余四众。突吉罗。尼作此恼二众。波逸提。恼余三众。突吉罗。
十诵律云。未入城门令还。乃至未入白衣家内门令还。皆突吉罗。若入内门令还。波逸提。
律摄云。若随医教为病。令断食者无犯。
○四十七过受药戒。大乘同学。为众故索。不犯。
若比丘。受四月请与药。无病比丘应受。若过受。除常请。更请。分请。尽形寿请。波逸提。
缘 摩诃男释种。供僧药。恭敬上座。施与好者。求亦与。不求亦与。六群诣其家故求难得药。报言。有者当与。无者当诣市买与。六群即以有爱及妄语诃之。摩诃男因不复供僧药。故制。复以缘开常请等。
释 四月者。夏四月。病者医所教服药也。常请者。其人作如是言我常与药。更请者。断已后复更请与。分请者。持药至僧伽蓝分与。尽形寿请者。其人言我当尽寿与药。请有四种。或夜有限齐。药无限齐。或夜有限齐。药有限齐。夏四月应受。或夜无限齐。药有限齐。或夜无限齐。药无限齐。随施时应受。
僧祇律云。或夏四月。或冬四月。或春四月。檀越请不必定。或四月。或一月半月。期满已。不得更索。若请前食。不得索后食。请后食。不得索前食。药及余物亦尔。若言尽寿受我四事供养。尔时得随意索。
相 过受。咽咽波逸提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
十诵律云。索得。波逸提。不得。突吉罗。索诃梨勒等苦药。得不得。尽突吉罗。
律摄云。四月未竟。请粗食。更求好者。得恶作罪。食便得堕。请好食。更索粗者。索时恶作。食时无犯。
善见律云。檀越施药。应作药用。不得作食用。与油乞苏。犯突吉罗。
附 五分律云。若人施僧药。执事比丘应问。为留聚落中。为着僧坊内。若言留聚落中。须时。应语我须如是药。为我办。勿使乏。若言留僧坊内。应白二羯磨。差五法比丘。不随爱恚痴畏。知药非药者。作守僧药人。彼应以新器盛呵梨勒。阿摩勒。鞞醯勒。毕跋罗。干姜。甘蔗糖。石蜜。若器不漏。应盛酥油蜜。应持物结口。题上药名。若病比丘须者。应欢喜与。若病者自知须此药。应自取服。若不知。应问医。若无医。应问二师。我如是如是病。应服何药。若二师不知。应取药再三服。不差。复取余药服。
○四十八观军阵戒。大乘同制。
若比丘。往观军阵。除时因缘。波逸提。
缘 波斯匿王自领六军征伐反叛。六群往观。王见不悦。因寄石蜜一裹问讯世尊。世尊诃责结戒。后梨师达富罗那二大臣在军中。渴仰欲见比丘。遣使来请。比丘畏慎不敢往。故除时因缘。
相 往而见。波逸提。不见。突吉罗。欲观而不去。路遇而不避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强力所将。一切阻难不得避。
僧祇律云。军来诣精舍。不作意看。无罪。作意看。越毗尼罪。下至看人口诤。越毗尼罪。
根本律云。若见军时。不应说其好恶。
十诵律云。往观夜叉军。突吉罗。
尼陀那云。有打斗者。不应往看。若见诤者。急舍而去。
○四十九军中过三宿戒。大乘同学。或观机不犯。
若比丘。有因缘。听至军中二宿三宿。过者。波逸提。
缘 六群有因缘至军中宿。居士讥嫌。故制。
相 第三宿明相未出。应离闻处见处。若不离。至明相出。波逸提。离闻不离见处。离见不离闻处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种种阻难等。
五分律云。虽有因缘。若书信得了。应遣书信。若须自往。然后往。事讫便还勿经宿。若不了。应一宿。一宿不了。应再宿。复不了。应三宿。若了不了。过三宿。波逸提。若事即了。不应宿而宿。突吉罗。
○五十观军事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二宿三宿军中住。或时观军阵斗战。若观游军象马力势者。波逸提。
缘 六群看军阵。为箭所射。同伴以衣裹之舆还。居士问知其故。共相讥嫌。故制。
相 犯不犯等同上。
五分律云。观鸟兽斗。突吉罗。
○五十一饮酒戒。大乘同制。
若比丘。饮酒者。波逸提。
缘 娑伽陀尊者。借宿辫发梵志家。降毒火龙。拘睒弥主心生笃信。觐礼世尊。欲供尊者。六群为索黑酒。尊者醉饱。中路倒吐。众乌乱鸣。佛问阿难知之。诃云。如今不能降伏小蛇。况能降伏大龙。凡饮酒者。有十过失。一者颜色恶。二者少力。三者眼视不明。四者现瞋恚相。五者坏田业资生法。六者增致疾病。七者益斗讼。八者恶名流布。九者智慧减少。十者身坏命终堕三恶道。自今以去。以我为师者。乃至不得以草木头内着酒中而入口。
相 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以酒为药。以酒涂疮。
十诵律云。饮酢酒。甜酒。若曲。若糟。一切能醉者。咽咽波逸提。若但作酒色。无酒香酒味。不能醉人。饮者无犯。
摩得勒伽云。若以酒煮时药非时药七日药。无酒性。得服。
善见律云。若酒煮食煮药。故有酒香味。突吉罗。无酒香味。得食。
○五十二水中戏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水中嬉戏者。波逸提。
缘 十七群比丘水中戏。波斯匿王与末利夫人在楼上见之。夫人遣使往白世尊。故制。
释 水中戏者。从此岸至彼岸。或顺流。或逆流。或此没彼出。或以手画水。或水相浇濽。
相 水中戏。波逸提。若酪浆苦酒麦汁等器中弄戏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道行渡水。牵竹木取石沙。寻失物。学浮法等。
五分律云。抟雪。是草头露。突吉罗。
十诵律云。槃上有水。若坐床上有水。以指画之。突吉罗。
善见律云。水深没脚背。于中戏。波逸提。若摇船弄水。突吉罗。
○五十三相击攊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以指相击攊者。波逸提(谓挃令肉痒。以此取笑也)。
缘 六群中一人。击攊十七群一人。乃令命终。故制。
相 除手脚指。以杖[门@龠]拂柄等击攊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眠触令觉。及一切误触。
五分律云。击攊沙弥乃至畜生。突吉罗。
萨婆多摩得勒伽云。若身根坏。指挃。突吉罗。
○五十四不受谏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不受谏者。波逸提。
缘 阐陀欲犯戒。诸比丘谏而不从。故制。
相 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来谏人无智。及戏笑错说等。
附 毗尼母经云。不应受五种人诃谏。一无惭愧。二不广学。三常觅人过。四喜斗诤。五欲舍服还俗。
○五十五恐怖他戒。大乘同学。或观机折伏。不犯。
若比丘。恐怖他比丘者。波逸提。
缘 佛在经行处经行。那迦波罗比丘侍佛。初夜请佛归房。世尊默然。中夜后夜亦尔。乃反被拘执。作非人恐怖声。世尊清旦集众。诃责结戒。
释 恐怖者。若以色声香味触法恐怖人。
相 前人见闻知。恐不恐。尽波逸提。不见闻知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一切不作恐怖他意。
律摄云。若以可恶色声等令生畏恼。得堕罪。若以可爱色声等令生畏恼。恶作罪。若于余人为惊恼者。皆恶作罪。若说三涂。情存化导。彼虽生怖。无犯。苾刍苾刍想六句。初二堕罪。后四轻罪。实无怖事无怖事想六句。二重二轻二无犯。
○五十六过洗浴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半月洗浴。无病比丘应受。不得过。除余时。波逸提。余时者。热时。病时。作时。风雨时。道行时。此是时。
缘 摩竭国有池水。瓶沙王听诸比丘常在中浴。六群比丘后夜入浴。王与彩女亦至。闻比丘浴声。静以待之。六群以种种细末药更相洗。乃至明相出。王竟不得浴。诸大臣皆共嫌恚。故制。
释 病者。下至身体臭秽。作者。下至扫屋前地。风雨者。下至一旋一滴着身。道行者。下至半由旬。
五分律云。热时者。热闷汗出。
萨婆多论云。随处热时早晚。数取二月半于中浴。
相 除余时。过一遍浇身。或水浇半身。波逸提。方便不去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力势所持。强使洗浴。
十诵律云。昨日来。今日浴。明日欲去。今日浴。波逸提。
五分律云。若洗师及病人。身体已湿。因浴不犯。
僧祇律云。若无上诸时。当作陶家浴法。先洗两髀两脚。后洗头面腰背臂肘胸腋。
辩 礼忏结坛。日须洗浴。乃至三洗。并遵佛教。非犯。丛林普众有汤。亦应非犯。
附 不应共白衣浴。若称叹三宝者。听浴。
○五十七露地然火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无病。自为炙身故。在露地然火。若教人然。除时因缘。波逸提。
缘 六群以在上座前不得随意。即出房外。露地然火向炙。时空树中有毒蛇。火气热逼。从树孔出。诸比丘皆惊。取所烧薪散掷。迸火烧佛讲堂。故制。
释 病者。若须火炙身。时因缘者。为病比丘煮粥羹饭。若在温室。厨屋。浴室。若熏钵。染衣。然灯。烧香。
相 无病。露地然火自炙。若烧草木枝叶等。波逸提。烧半燋者。然炭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
五分律云。为炙然火。焰高至四指。波逸提。
萨婆多论云。行路盛寒。不犯。
僧祇律云。持炬行。欲抖擞。不得在未烧地。当在灰上若瓦上。若炬火自落地。即在上抖擞。无罪。
附 第四分云。向火有五过。一令人无颜色。二无力。三眼闇。四令多人闹集。五多说俗事。
僧祇律云。然火有七事无利益。一坏眼。二坏色。三身羸。四衣垢坏。五坏床褥。六生犯戒因缘。七增世俗言论。
附 根本杂事云。故焚烧林野。得吐罗罪。
○五十八戏藏他物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藏比丘衣钵坐具针筒。若自藏。教人藏。下至戏笑者。波逸提。
缘 十七群持衣钵坐具针筒着一面。经行望食时到。六群俟彼背向时。取而藏之。时到寻觅。在前调弄。余比丘察知嫌责。佛闻制戒。
相 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实知彼人物。体悉故取。风雨飘渍故取。戒敕慢藏性故取。借彼衣着。彼不收摄。恐失故取。或命难梵行难等。
五分律云。藏余四众乃至畜生物。突吉罗。尼藏二众物。波逸提。余皆突吉罗。
十诵律云。彼若觅得。突吉罗。彼觅不得。波逸提。若藏空针筒。觅得不得。尽突吉罗。
僧祇律云。藏余衣余物。越毗尼罪。
○五十九辄着净施衣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与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衣。后不语主还取着。波逸提。
缘 起自六群。故制。
释 与衣者。净施衣也。净施有二种。一真实净施。言此是我长衣。未作净。今为净故。与长老作真实净。二展转净施。言此是我长衣。未作净。今为净故。与长老。彼应语言。长老听。长老有是长衣。未作净。今与我。为净故。我便受。受已。问言。欲与谁耶。报言。与某甲。彼应语言。长老有是长衣。未作净。今与我。为净故。我便受。受已。与某甲。此衣是某甲所有。汝为某甲故守护持。随意用。
相 是中真实净施。应问主然后取着。展转净施。语不语随意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
根本律云。受他寄衣。后不问主。辄自着用。波逸底迦。若亲友物。彼闻用时心欢喜者。无犯。
辩 按根本律。与今四分旨趣兼殊。此则为能施者制戒。彼则为受寄者防愆。虽各不相侔。然理应双护也。
附 五分律云。不应净施与五种人。一不相识。二未相谙悉。三未相狎习。四非亲友同师。五非时类(年太老迈为非时。未曾出家为非类)。复有二法不应净施。一不能赞叹人。二不能与人作好名称。复有二法。一不能受人重物净施。护如己有。二己有重物。不能净施彼用不恨。复有二法。一不知彼在世不。二不知彼在道不。若比丘独住。有长衣。应作遥指净施。若三衣中须有所易。应偏袒右肩。脱革屣。[跳-兆+互]跪。捉衣。心生口言。我此某衣若干条。今舍。如是三说。然后受所长衣。亦如前法。心生口言。我此某衣若干条。受。如是三说。如是受已。所舍之衣。应净施。复如前法。心生口言。我此长衣。净施某甲。从彼取用。若不须易受者。所得长衣。应即如是净施。独净施法。至十一日。复应如前法。心生口言。我此长衣。从某甲取还。然后更如前法受持净施。若对人净施。应作展转净施。如前法捉衣言。我此长衣。于长老边作净施。彼应问。长老此衣。于我边作净施。我持与谁。答言。于五众中随意与之。彼即语言。我今与某甲。长老若须。从彼取用。好爱护之。彼以此事语所称名比丘。比丘恐犯长衣。不取受。佛言。不应语所称名比丘。
○六十衣不坏色戒。大乘同制。
若比丘。得新衣。应三种坏色。一一色中随意坏。若青。若黑。若木兰。若不坏色。着余新衣。波逸提。
缘 六群著白色衣行。居士讥嫌。故制。
释 若是新衣。若初从人得。尽名新衣。
相 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
十诵律云。若得青衣。应泥茜净(泥。即黑色也。茜。此见切。草名。亦作茜。即木兰色)。得泥衣。应青茜净。得茜衣。应青泥净。得黄衣赤衣白衣。应青泥茜三种净。
五分律云。应三种色作志。若不作志。着着波逸提。若不着。宿宿波逸提。
僧祇律云。作净时。极大齐四指。极小如豌豆。或一。或三。或五。或七。或九。不得如华形。若得多杂碎新物。合补一处者。一处作净。各各别补者。一一作净。若作新衣。趣一角作净。若一条半条补者。亦作净。
○六十一杀生命戒。此是性罪。大乘犯重。
若比丘。故杀畜生命者。波逸提。
缘 迦留陀夷不喜见乌。作竹弓射之。故制。
释 五分律云。畜生者。除龙。余畜生是(龙虽是畜。而能变化。具神力。守护国土。保绥正法。其功用与诸天相类。故杀者犯偷兰遮)。
相 自杀。教人杀。方便杀等。一切波逸提。方便欲杀而不杀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误伤无犯。
萨婆多摩得勒伽云。欲斫藤。误斫蛇。不犯。欲斫蛇。误斫藤。突吉罗。欲杀此虫。误杀彼虫。欲斫虫而斫地。欲搦虫而搦土。皆突吉罗。
附 律摄云。若寺房廊。鸟雀栖宿为喧闹者。应使人检察。巢无儿卵。应即除弃。有者待去方除。若有蜂窠。无儿应除。有者以线缕缠之。便不增长。
○六十二饮用虫水戒。大乘同制。
若比丘。知水有虫。饮用。波逸提。
缘 起自六群比丘。故制。
相 想疑等六句可知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不知有虫。若有粗虫。触水使去。若漉水饮。
根本律云。知麨蜜糖油醋浆乳酪饼果等物有虫而受用者。皆得堕罪。
律摄云。有五种眼。不应观水。一患疮眼。二睛翳眼。三狂乱眼。四老病眼。五天眼。齐几许时应观水。谓六牛车回转之顷。若顺河流。一度观水无虫。齐一拘罗舍。随意饮用。然须中间无别河入。若不流水及逆流河。一度观时。齐一寻内得用。有五种净水。一僧伽净。二别人净。三滤罗净。四涌泉净。五井水净。若知彼人是持戒者。存护生命。纵不观察。得彼水时。饭用无犯。凡一观水。始从日出。迄至明相未出。咸随受用。
僧祇律云。虫者。非鱼鳖等。谓小小倒孑诸虫。乃至极微细形。眼所见者。不应以天眼看。亦不得使闇眼人看。下至能见掌中细文者。得使看水。不得太速太久。当如大象一回顷。若水中虫极细。不得就用洗手面及大小行。若檀越家请食。应问漉水未。若言未漉。应看前人是可信者。教令漉水。若不可信。莫语令漉伤虫。比丘应自漉用。虫水着自器中。应问从何处取水。随来处。还送虫水泻中。若先取水处远。见有池水七日不消尽者。以虫水着中。若无池。当器中盛虫水持来养之。俟天大雨有暴流。以虫泻中。作是言。汝入大海去。若道中行。知井水有虫。不得持汲水灌器绳借人。若池水汪水有虫。不得唱言长老此水有虫有虫。令前人生疑不乐。若前人问。此水无虫不。应答言。长老自看。若知识同师者。应语言。此水有虫。当漉用。
附 第四分云。不应无漉水囊行乃至半由旬。若无应以僧伽梨角漉水。
五分律云。亦听畜漉水筒。用铜铁竹木瓦石作之。以细衣缦口。不听用粪扫衣。
根本杂事云。以绢系君持口。细绳系项。沉放水中。抬口出半(若全沉口。水则不入)。待满引出。仍须察虫。但是绰口瓶瓨。无问大小。以绢缦口。随时取水。极是省事(君持亦云军迟。此翻瓶也。南海寄归云。净瓶用瓦瓷。须受二三升者。放净处。净手捉。触瓶任用铜铁。放触处。随手捉)。缁门警训云。漉囊乃行慈之具。济物之缘。大行由是而生。至道因兹而克。
证 僧祇律云。波罗脂国。有二比丘共伴。来诣舍卫问讯世尊。中路渴乏无水。前到一井。一比丘汲水便饮。一比丘看水。见虫不饮。饮水比丘问言。汝何不饮。答言。世尊制戒不得饮虫水故。彼复劝言。长老但饮。勿令渴死不得见佛。答言。我宁丧身不毁佛戒。遂便渴死。饮水比丘渐到佛所。佛问汝从何来。又问汝有伴不。彼即具以事答。佛言。痴人。汝不见我。谓得见我。彼死比丘。已先见我(十诵律云。彼持戒者。不饮便死。即生三十三天。得天身具足。先到佛所。礼足闻法。得法眼净。受三归依。故曰已先见我也。根本律中其事亦同)。若比丘。放逸懈怠。不摄诸根。虽共我一处。彼离我远。彼虽见我。我不见彼。若有比丘。在海彼岸。能不放逸。精进不懈。敛摄诸根。虽去我远。我常见彼。彼常近我(此约界论远近也。若约世论。则放逸人。虽生圣世。不异末法。不放逸者。虽生末世。不异正法。佛身真常。本无出世及与灭度。愿豪杰之士。莫起像法法灭尽想而自委弃。誓当精进不懈。敛摄诸根。严净毗尼。勿轻小罪。常如面奉慈颜。亲承明诲。修持不已。当见灵山一会俨然未散也)。
○六十三故恼他戒。大乘同学。
若比丘。故恼他比丘。令须臾间不乐。波逸提。
缘 十七群比丘问六群比丘。云何入初禅第二第三第四禅。云何入空无相无愿。云何得四果。报言。如汝等所说者。则已犯波罗夷法。非比丘。时十七群往问上座。知其为作疑恼。白佛制戒。
释 疑恼者。若为生。若为年岁。若受戒。若为羯磨。若为犯。若为法也。为生时疑者。问言汝生来几时耶。报言。尔所时。语言。汝不尔所时生。汝如余人生非尔所时生。乃至法等亦尔。
相 若故以此为作疑恼。说而了了。波逸提。不了了。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其事实尔。不故作恼。乃至错说等。
五分律云。令余四众疑悔。突吉罗。尼令二众疑悔。波逸提。令余三众疑悔。突吉罗。
○六十四覆他粗罪戒。此是性罪。大乘同制。即是不教悔罪戒也。问。不覆他罪。得非说四众过耶。答。但制不得向外人说。不制僧中如法举过也。倘姑息纵容。养成巨慝。既令彼罪日深。兼使法门受玷。谁有慈心。乃甘坐视也哉。
若比丘。知他比丘犯粗罪。覆藏者。波逸提。
缘 跋难陀数犯罪。向一亲厚比丘说之。令勿语人。后二人共斗。彼比丘即向余比丘说其所犯。余比丘问知其由。白佛制戒。
释 粗罪者。四弃。十三僧残。
相 小食知。食后说。乃至初夜知。中夜说。突吉罗。中夜知。后夜欲说而未说。明相出。波逸提。覆余罪。自覆粗罪。覆余人粗罪。尽突吉罗。比丘尼覆尼弃罪。波罗夷。覆尼僧残。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先不知。或无人可向说。或命难梵行难。
十诵律云。见他罪。向一人说便止。若闻若疑。不须说。
僧祇律云。不得趣向人说。当向善比丘说。若彼罪比丘凶暴。或依王力大臣力凶恶人力。起夺命因缘。伤梵行者。应作是念。彼罪行业。必自有报。彼自应知。喻如失火。但自救身。焉知余事。无罪。
附 第三分云。内有五法应举他。以时。不以非时。真实。不以不实。有益。不以减损。柔软。不以粗犷。慈心。不以瞋恚。
第四分云。佛告优波离。身威仪不清净。言不清净。命不清净。寡闻不知修多罗。寡闻不诵毗尼。言辩不了。喻若白羊。是不应举他罪。若诸法具足。应以时以法举他罪。又复此比丘有爱恭敬于我。则应举罪。或无爱有恭敬。或无恭敬有爱。应举。或虽无爱敬。能令舍恶就善。应举。或彼有所重比丘尊敬信乐者。能令舍恶行善。应举。若都无者。僧应都舍置驱弃。语言。长老。随汝所去处彼当为汝作举作忆念作自言。遮出罪遮说戒遮自恣。譬如调马师。恶马难调。即合缰代驱弃。如此比丘。不应先从其求听。即此是听。
萨婆多摩得勒伽云。天眼举他罪。突吉罗。天耳亦如是。
○六十五授戒不如法戒。大乘比丘同学。
年满二十。应受大戒。若比丘知年不满二十。与受大戒。此人不得戒。彼比丘可诃。痴故。波逸提。
缘 十七群童子先为亲友。最大者年十七。最小者年十二。共求出家。诸比丘与受大戒。不堪一食。夜半患讥。大唤啼哭。佛闻故问。阿难具答。而结此戒。
相 和尚若知若疑。与受戒。三羯磨竟。波逸提。二羯磨竟。三突吉罗。一羯磨竟。二突吉罗。白竟。一突吉罗。为作方便乃至集僧。尽突吉罗。众僧若知若疑。一切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不犯者。先不知。信受戒人语。若傍人证。若信父母。受戒已疑。听数胎中年月。或数一切。十四说戒以为年数(半月半月说戒。每年共有二十四次。白月及大黑月。皆十五日说戒。黑月若小。则十四日说戒。一年仅有六次是十四日说戒。当有十八次是十五日说戒。今以权巧方便。皆约十四日说戒以算月数。则每年省出一十八日。十年便有百八十日。倘其人是十九岁。共省三百四十二日。又可算作一年。即可名为满二十岁矣)。受戒犍度云。若得阿罗汉。即名受具足。
律摄云。若近圆时。年实未灭。而作满想。后有亲友报云不满。应数胎月闰月。若满者善。若不满者。退为求寂。更受近圆。不尔则成贼住。若年满十九。作二十心而受近圆。后经一年。亲友来见。报云不满。或自忆知不满。或年十八而受近圆。后经二岁。同前忆知。斯等皆名善受。正教难逢。是开听故。
○六十六发起诤事戒。大乘同制。
若比丘。知诤事如法忏悔已。后更发起者。波逸提。
缘 六群知诤事如法灭已。更作是言。汝不善观。不成观。不善解。不成解。不善灭。不成灭。令僧未有诤事而生起。已有诤事而不灭。故制。
释 如法者。如法。如毗尼。如佛所教。诤者有四种。言诤。觅诤。犯诤。事诤。
相 作发起言。了了波逸提。不了了突吉罗。发起余斗诤骂詈。及已斗事。余人斗诤。尽突吉罗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实不善观等。
律摄云。若众为众作羯磨。得窣吐罗罪。以是破僧方便故。若以法除殄。作除殄想疑而毁破者。得堕罪。不如法除殄。作如法想疑而遮止者。得恶作罪。法与非法。作非法想而毁破者。二俱非犯。
○六十七同贼伴行戒。此是遮罪。大乘同制。
若比丘。知贼伴。结要共同道行。乃至一村间。波逸提。
缘 众多比丘与贾客私度关者伴行。俱为守关人所捉。波斯匿王诃责放去。王众不服。佛闻制戒。
释 贼伴者。若作贼还。若方欲去。
相 犯轻重如共妇女行戒。比丘尼波逸提。余三众突吉罗。不犯者。不知。不结要。及持缚等。
五分律云。共恶比丘期行。突吉罗。若诸难缘。不犯。
十诵律云。若险难处。贼送度者。不犯。
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卷第八
音义
迦罗
不见翻译。
彪
补尤切小虎也。
药叉
或云夜叉。此翻捷疾鬼。
半择迦
此云变。今生变作不男。
騃
涯上声。痴也。
波斯匿
此翻和悦。亦翻胜军。
末利
或云摩利。此翻鬘。亦翻柰。因施柰得报也。
濽
则谏切。污洒也。亦作溅。
那迦波罗
不见翻译。
拘执
毯也。
拘罗舍
此云五百弓。亦云一牛吼地。亦云一鼓声。俱舍云二里。杂宝藏云五里。
一寻
舒两臂为一寻。
绰口瓶瓨
绰。尺约切。宽也。瓶口太窄。水则不入。
三十三天
梵称忉利。在须弥山顶。四方各八天。为三十二。并中间帝释。为三十三。即六欲天之第二天也。在四王天上。在夜摩天下。
得法眼净
证须陀洹果。断三界分别惑。见真谛理。名法眼清净。
杙
音弋。橛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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